|
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
为了保证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规范招生行为,提高生源质量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,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学校概况
1.学校全称:太原理工大学(阳泉学院)
2.学校代码:10112
3.学校地址:山西省阳泉市开发区学院路 邮编:045001
4.办学层次:本科
5.办学类型: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6.办学性质:公办
7.上级主管部门:山西省教育厅
二、录取原则及规则
1.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全面考核,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2.招生录取工作在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教育部规定的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机制。
3.设立由校领导、纪检办、招生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招生工作,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4.按照理工类、文史类分类录取。
5.根据山西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,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%以内。
6.理工类、文史类考生,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,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,且符合太原理工大学(阳泉学院)提档要求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专业志愿,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。
7.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,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。
8.在录取分专业时,将根据在山西省省的招生计划、专业志愿数、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,专业志愿级差视生源情况一般在2—10分之间,同时还要参考相关科目成绩。
9.报考采矿工程、测绘工程等矿业类艰苦专业,在控制线上和调剂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可享受国家有关招生政策,在征得当地招生部门的同意后,凡第一志愿报考上述专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可适当降分录取。
10.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,可按山西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,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,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、品学兼优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。
三、特殊专业要求和限制
1.除采矿工程专业不招女生外,其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。
2.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。
3.凡色弱、色盲的考生严格按照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”中限报专业执行。
四、体检要求
1.执行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文件。
2.学生入学后,学校要统一进行体检,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。
五、颁发证书
学生毕业时,符合太原理工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,颁发注有“阳泉学院”字样的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证书;符合太原理工大学学位管理条件者,颁发注有“阳泉学院”字样的太原理工大学学位证书。
六、收费标准
严格按照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七、咨询、联系方式、联系人
联系电话:0353-2955766、6662129 6662182 传真:0353-2112933 2112277
网址:http://zjc.tyutyqc.edu.cn
E-mail:yqxyzsb@126.com
八、 录取结果查询
网上查询,网址http://jwc.tyut.edu.cn
2008年3月
|